东方亿思遍布中、美、欧、日的近200人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,为包括国内外初创公司以及跨国财富500强企业的各行业客户,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。
尹律师2011年至2016年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担任商标审查员,主审各类商标行政案件5000余件,参与商标行政诉讼300余件,2013年、2014年、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“办案能手”称号。尹律师于2016年10月加入本事务所,负责国内外跨国公司和新兴初创企业在中国的商标授权确权、诉讼业务,以及国内公司海外商标业务,主要服务客户有美国席梦思、德国博西家电、德国依格博格曼、日本精工爱普生、日本积水化学、日本JVC、韩国乐扣乐扣、宁德时代、同方威视、美图秀秀、昂宝电子、齐碳科技等
主要工作语言:英语、汉语(母语)